2月24日,有旅客反映在乘坐吉祥航空航班时被发放了过期的坚果,并被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此事引发热议。当天晚上,吉祥航空工作人员表示将立即开展调查并严肃问责。
2月25日,针对乘客反映不签订保密协议不能离开一事,吉祥航空回应称并未限制旅客离开,所谓保密协议只是“君子协议”,并不强制签署。事后已经与投诉旅客联系,进行了当面致歉并给予补偿。
吉祥航空此前解释,在2月23日由乌鲁木齐飞往上海虹桥的HO1256航班服务中,确实存在将外站配送的部分过期10天的坚果零食派送给旅客的情况。乘务组发现问题后立即报告公司,为弥补服务过失,公司迅速启动应急处理机制。航班抵达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旅客致歉,并提供每人1000元的服务补偿金。
公司重新梳理了外站回程航班坚果类小零食的配送流程,完善机上核查机制,并建立更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经调查,机组人员是在机舱门口向乘客发放补偿金和保密协议,组织乘客登记领取信息,并无强制行为,即便不签协议也可以领到补偿金。事件发生后,机组通过卫星电话向公司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这份协议也只是一份“君子协议”,并不带有强制性。当时只有涉事投诉旅客因个人急事未领取补偿金而离开。
据乘客反映,2月23日他乘坐乌鲁木齐飞往上海虹桥的H01256号航班,在飞行途中发现空姐发放的餐食中包含过期食品的坚果包。包装显示该坚果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已过期10天。飞机落地后,机组人员给所有旅客发了一份保密协议,要求填完身份证号签字后才能领取补偿金。这名乘客因着急赶下一班飞机,未签协议便离开了。
资深航空律师张起淮表示,航空食品安全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如果乘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危及航空安全。若乘客反映事项属实,吉祥航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未能保证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构成违约和侵权。航空公司理应对乘客进行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至于要求乘客签署保密协议,这种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具备法律效力。航空公司除了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外,还应详尽调查事件原因并向公众公开致歉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