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车涉嫌非法运输烟叶被查。运输烟草等需经国家专卖许可的货物、物品时,必须办理相关准许运输证件。然而,有人为了利益动起了小心思,干起了违法违规的事情。
2月20日,清远交警高速公路九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广连高速上有一辆货车涉嫌非法运输烟叶。接报后,高速公路九大队迅速行动,在广连高速南行K130路段成功查获该车。检查发现,该车车厢内塞满烟叶,驾驶人无法提供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及收购烟叶的合法有效证明,涉嫌非法运输烟叶。高速公路九大队执勤警员立即联系辖区烟草局前往协助处理。经烟草局工作人员现场清点,该车共装载烟叶6.08吨,货值35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移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置。
2月15日晚上,清远交警高速公路一大队在鱼湾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后排车窗贴着深黑色膜,从外面无法查看车内状况。执勤警员立即提高警觉,要求驾驶人下车打开车门配合检查,发现该车后排座椅及尾箱塞满了香烟,初步估计约300条。在对驾驶人进行进一步询问时,驾驶人支支吾吾,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运输证明,涉嫌非法运输香烟。高速公路一大队执勤警员立即联系派出所警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目前,该案已移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置。
烟草是国家实行专门管制的特殊商品,运输和销售烟草必须依法取得相关手续。根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的,必须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广大司机应加强自身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遵法守规意识。特别是在运输货物时,一定要核准托运物品是否为违禁物品,或是否为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才能运输的物品。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