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并解读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内容。会上,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指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激发农村要素活力,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成果,需重点完善“三块地”的管理制度。
承包地方面,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试点,并继续扩大整省试点范围。总体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妥善处理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顺延保持稳定,不打乱重分或收回集体。同时,围绕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宅基地方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房盘活利用的有效形式。此外,还需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基本权益。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有序推进其入市改革。2024年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已到期,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下一步改革措施,重点在于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
一号文件还对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集体资源资产流失甚至被侵占的问题,文件特别指出要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更加规范有序、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