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静向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0.98万件,涉及金额2358.69亿元。开展了十项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出台了企业商誉保护、经营风险防范等32项司法措施,营造了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院审慎适用查扣冻等强制措施,通过分期履行、保全置换等方式为6986家企业松绑减负,释放财产价值。加大涉拖欠企业账款案件的执行力度,追回欠款342.52亿元,并对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的4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可重整的不清算”,引入重整投资34.03亿元,帮助221家企业脱困重生。“南洋英文学校破产重整案”入选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企业破产”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连续5年排名第一。
出台司法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的12条措施,准确认定新型供应链金融、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等融资模式效力,支持融资拓渠道、降成本。化解消费纠纷2.96万件,依法规制强制捆绑消费、预付经营“换壳逃债”等行为,“医美手术欺诈案”入选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服务塑造新动能新优势。2025年,全市法院将围绕南沙开发开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部署,在深化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完善产权保护、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为产业向新、改革向深、市场向活、城市向上提供高品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