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擅自分装洗发水沐浴露涉嫌违法。近日,南京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宾馆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宾馆酒店将购买的大桶洗发水和沐浴露自行分装到小瓶中提供给顾客使用。这些小瓶上没有标注成分、生产商、注册备案信息以及使用期限等标签信息。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时,应履行该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此外,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因此,这种自行分装的行为涉嫌违法。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