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与文物行政部门密切合作,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周边等重点区域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共侦破盗掘、盗窃、倒卖、损毁等各类文物犯罪案件940余起,追缴涉案文物1.6万件(套),取得显著成效。
公安机关聚焦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盗窃、倒卖、故意损毁文物等犯罪行为,挂牌督办了一批大案,重点开展专项打击,追缴大量涉案文物。通过督办山西临汾“4.07”、吉林“5.25”、安徽淮北“11.29”等7起重大系列盗掘、倒卖文物案件,公安部指挥相关地方公安机关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串并侦破案件130余起,追缴涉案文物4800余件(套)。在打击整治损毁文物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中,立案查处故意、过失损毁文物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等犯罪案件60余起。累计追缴西周青铜凤尊、春秋青铜簠、东汉画像石、金代东夏国“行军万户侯印”等一、二、三级珍贵文物1000余件(套),其中包括从境外追回的被盗一级文物战国铜鎏金铺首衔环、明代青铜罗汉像等。
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被盗丢失文物信息763条,并协调国际刑警组织被盗艺术品数据库发布信息400条,为文物追索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各地公安机关还加强了文物保护单位的治安防范能力建设,共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周边巡查10万余次,会同文物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000余次,排查风险隐患8000余处,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安部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保持对文物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推动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范能力,坚决守护历史文化遗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