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如果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自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进入相应界面后系统会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我知道了”,系统将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接着勾选单户核对清册并点击“下一步”。然后查看并确认结报单,检查申请退付手续费金额,并选择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等信息,点击“申请退库”。最后系统会弹出提示框,点击“提交”。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指定银行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