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厂商纷纷申请“字母Phone”商标,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正式提交了“vphone”商标的注册申请,国际分类为第9类-科学仪器,目前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同年11月25日,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也申请注册了“OPHONE”商标,同样属于第9类-科学仪器,当前状态为注册申请中。
此前,VIVO曾推出VIVO X200 Pro mini手机,因其小直屏和类似苹果的设计风格被网友戏称为“Vphone”。相比之下,OPPO在模仿iPhone方面更加积极。2024年10月24日发布的年度旗舰机型OPPO Find X8系列,在外观设计、手感及用户体验上深度复刻iPhone。紧接着11月25日,OPPO又发布了Reno13 Pro系列,整体CMF设计及质感更接近iPhone,被消费者誉为超美小“OPhone”。
无论是“OPhone”还是“Vphone”,国内手机厂商正通过合理借鉴的方式试图吸引iPhone用户,这不失为一种学习追赶的方法。然而,这种做法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且不能仅仅模仿而忽视创新。希望这些品牌能在保持产品特色的同时,持续发展并走向国际市场。
提醒广大品牌经营主体,在创新过程中应重视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布局与保护,加强日常监测工作,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