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首违不罚清单 明确12种不予处罚情形 光明网 2025-02-08 06:43:18 A+ A- 为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这两个清单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和获利情况后,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规定了不予处罚的措施。 责任编辑:于浩淙 zx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