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威胁乘客被处罚扣车!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加大对网约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行为的查处力度,以规范出租汽车营运秩序,保障乘客权益。为此,公布了七起典型案例,旨在提醒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024年11月7日,吉ADN0503出租汽车驾驶员孙立军因辱骂乘客、服务态度恶劣被罚款500元,并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0分。其所属企业长春乐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也被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此外,孙立军需带车学习7天,期间不得参加营运。
2024年10月1日,吉AF35218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董鹏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被罚款500元,并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2024年10月14日,吉AD5526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赵起超同样因为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被罚款300元,并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2024年9月16日,吉ADP957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王全威因相同原因被罚款300元,并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2024年6月22日,吉AD48117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刘文杰因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被罚款300元,并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2024年7月23日,吉AF68876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刘洋也因同样的违规行为被罚款300元,并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