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古城一名网友发布视频称,因店铺未按要求开灯,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入店内将灯打开。2月3日晚11点多,商户岳先生接到“物业或者城管”打来的电话,要求他过去把店内灯打开。岳先生拒绝后不久,从监控中看到店铺的两道门被撬开,几名身穿制服和大衣的工作人员进入店内开了灯,制服背面印有“平城综合执法”字样。
据媒体报道,平城区有亮灯要求,这是大同市统一的要求。春节期间,当地政府倡议大同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绚丽。岳先生介绍,节前收到过社区发的通知,《古城亮化倡议书》提到,倡议从农历腊月二十八到正月十五,每晚6点到次日凌晨6点亮灯,包括室内和室外的灯光。
大同古城内文旅资源丰富,辽金时期的华严寺、善化寺以及建于明初年的九龙壁等名胜古迹享誉海内外。适逢春节,城市为了美化形象和服务游客而倡议亮化开灯,初衷不难理解。但连续半个多月通宵开灯,不仅室外,还包括室内灯光,是否有必要值得质疑。春节期间,当地气温夜间会降到零下十几度甚至二十多度,期间还有大风和寒潮预警。在这样的条件下,入夜后古城内游客明显减少,通宵点亮的灯火在凌晨的实际效用有限。
与“撬门开灯”的不合理行为相比,彻夜开灯的合理性也受到质疑。当地提出的通宵开灯,在书面上的说法都是“倡议”,但实际上,岳先生的经历表明,他拒绝深夜到店开门后,电话另一端的答复是“你给我发个信息,说你同意。你意思就不配合?……我告诉你,人可以走,灯得留,这是全市统一规定”“你不开……我们就给你开了,你不信你就试试”。言语之间的强势和不讲理,以及随后工作人员直接撬锁开门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倡议的精神。
岳先生表示,年前街道上的广告牌子还经历过连夜不打招呼被拆除的情况。“我们这里向来都是一刀切”的感叹中,反映出经营者的无奈,也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的某些粗暴行为。最让人不解和震惊的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无视。民法典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上述工作人员强行撬锁进入店铺,已经突破了法治的底线。
法律的价值在于守护公认的底线,不应因一时一地的需求而被随意突破。如果明确开门撬锁的工作人员是执法部门的人员,这不仅是错误的行政示范,更深层次的影响在于伤害了岳先生及其他商铺经营者乃至普通市民的安全感。如何公平合理对待市场主体,也是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体现。
开灯亮化古城,本意在于美化城市形象。然而城市形象最重要的并不是表面的装扮,而是懂尊重、知敬畏的内在品质。当工作人员撬门开灯之时,所谓的“形象”已经受损。被强行打开的这一盏灯,或许会让全古城开着的灯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