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此前,美国政府在2025年2月1日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宣布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美方这一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严重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仅无助于解决自身问题,还破坏了中美正常的经贸合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2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具体措施包括:
对煤炭和液化天然气加征15%关税;对原油、农业机械、大排量汽车、皮卡加征10%关税;对附件所列的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保持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