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是休息调整的时间,也是“充电”的好时候。校外培训和研学活动成为一些学生和家长的选择。然而,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虚假宣传、“只旅不研”等现象侵犯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孩子们健康成长。陕西多部门采取措施,规范校外培训和研学活动,保障孩子们度过一个既充实又安全的寒假。
陕西省教育厅、科技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消防总队联合发布《致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提醒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办学资质,并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通过该平台售课,统一接受国家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要与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有从业人员入职前需进行资格把关和准入查询。根据“双减”政策规定,寒假期间禁止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科类培训。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校外培训及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规范校外培训广告活动,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广告提醒告诫书,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广告经营主体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商业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时,应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广告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也不得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广告内容涉及行政许可的,应与许可内容相符。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需报审批机关备案。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群众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的网站、微信小程序等网络渠道或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针对研学活动,陕西省教育厅和文旅厅提醒家长关注承办机构的专业交通安排、住宿场所的安全卫生、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等。此外,还需了解活动方案、防疫措施、应急预案、保险购买情况以及出行前安全教育等,确保孩子安全。家长应正确区分教育部门、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和社会上以“研学”“游学”名义组织的活动,审慎选择赴境外研学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