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这4天不能用调休代替加班费 法定假日需支付300%工资

光明网 2025-01-29 13: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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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除夕首次被列为假日,春节假期将从1月28日持续到2月4日,共8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在春节期间加班,那么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上海、北京等地的人社部门给出了明确解答。

春节加班这4天不能用调休代替加班费

整个春节假期中,除夕至初三(1月28日至1月31日)属于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这四天内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费,并且不能以补休替代加班工资。

2月1日至2月4日属于放假期间的休息日。这四天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同等时长的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费。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以及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人社部门提醒,如遇到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单位内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责任编辑:张小花 TT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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