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除夕首次被列为假日,春节假期将从1月28日持续到2月4日,共8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在春节期间加班,后续安排补休是否足够?除夕上班应该算几倍工资?上海、北京等地的人社部门对此进行了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期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和5月2日。这意味着从今年开始,除夕也被列为法定节假日。
整个春节8天假中,除夕至初三(1月28日至1月31日)属于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在这4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费,不能以补休替代加班工资。
2月1日至2月4日属于放假期间的休息日。这4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同等时长的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补休或发放过节礼品不能替代法定休假日的加班费。相关规定明确,法定节假日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替代。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工资,并按规定足额支付加班费。
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单位内部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劳动者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