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雅安市宝兴县,一名男子因误以为玉米地里有野生动物偷吃庄稼而举枪射杀,结果意外击中了自己的母亲。1月23日,这名男子高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狩猎罪被宝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55岁的高某住在宝兴县。去年9月3日,他在自家玉米地发现玉米秆在动,并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以为有野生动物在偷吃庄稼。于是他取出私藏在家中的射钉枪,进入玉米地对疑似偷吃的野生动物进行射杀。枪响之后,玉米地里传来痛苦的叫喊声。高某赶紧跑过去,发现被击中的是正在地里除草的母亲唐某。子弹击中了母亲的右大腿。随后,高某同家属将母亲送往医院救治,在途中丢弃了持有的枪支。
去年11月,高某被提起公诉。近日,该案在宝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认为,高某违反枪支管理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同时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致一人受伤,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最终,法院判决高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在人身或财产安全遭到野生动物侵害时,应第一时间向宝兴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单位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报告处理,依法采取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请求帮助等适当的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