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区1月11日发布关于西湖区南浦街道三眼井社区居民李某雪的情况通报。1月4日,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专家组诊断李某雪患有强迫性障碍、特定恐怖障碍和人格障碍,判定其病情属于“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为3级。
根据这一诊断评估结论,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建议李某雪住院接受系统治疗,但李某雪及其父亲李某均不同意住院治疗。1月6日,李某雪的父亲向医院书面申请将女儿接回家。医院依法依规对李某雪及其父亲进行了知情告知,包括选择出院的相关要求、风险管控及紧急救济办法。1月10日,李某雪的父亲为其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将其从医院接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属地街道办事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将要求李某雪的父亲履行好看护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