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7起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依法对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被行政拘留,累计收缴烟花爆竹1300余箱。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都是违法行为。目前郑州处于禁售、禁放期,请市民关注官方消息,不要触碰法律红线。侦办的7起案件中,有4起是群众举报,2起是巡逻发现,1起是在办案过程中发现。
2024年12月19日晚7时许,一名群众发现多名男子利用货车向小区搬运疑似烟花爆竹的物品,遂向公安机关举报。民警赶到现场,查获228箱“加特林”烟花。随后于12月23日将嫌疑人冯某抓获,经调查,该批烟花为多人合伙购买、储存。12月24日,第二名嫌疑人李某被抓获;12月30日,张某、李某两名嫌疑人被抓获;2025年1月2日上午,主要嫌疑人陈某及李某龙投案自首。目前,涉案的6名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许,接群众报警,二七区某小区内一辆面包车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查获14箱烟花爆竹,并于当晚6时许将嫌疑人张某亮抓获。目前,张某亮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23日晚7时许,民警巡逻至南溪路与沅江路口时,发现两名年轻男子形迹可疑,上前盘查后,在其货车内查获12箱烟花爆竹。经核查,李某浩、邢某彬二人租用货车购买并在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两人刚刚购得就被民警抓获。目前,李某浩、邢某彬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24日晚上10时许,民警在丹青路巡逻时,见到一辆银色面包车停放在路边,车内货物用床单遮盖。民警在车内查获28箱烟花爆竹,当场抓获司机王某。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郑州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目前郑州仍处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阶段,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可能引发严重安全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违反规定者将面临罚款、治安拘留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