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过“赋权+”和“安心屋”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双重保障,旨在营造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良好生态,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探索推广“赋权+”成果转化路径,让科研人员成为科技成果的“大股东”,可以自主决定如何转化以及转给谁。面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浙江在全国首创科技成果资产单列“安心屋”管理范式。浙江省科技厅成果处副处长卢顺平表示,自2020年5月18日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来,浙江5家试点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金额大幅提高,从2019年的1.2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9亿元,增幅达325%。
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程序繁琐,影响了成果转化积极性。赋权改革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方案。例如,浙江大学通过“赋部分所有权+作价入股”机制,将“一种超导量子计算和量子模拟的技术秘密”的70%所有权赋予王浩华教授团队。该团队以成果作价入股获得杭州一企业12%股权,学校留存的30%成果所有权则通过“入门费+里程碑付费”方式获得现金收益。这种混合投资路径使科研人员能够将知识产权变为股份,获得公司投票权和收益权,同时也加快了融资进程,促进了更多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此外,浙江还探索“赋使用权+创新创业”模式,科研人员在创办企业时可自主使用成果,日后收益分成由学校与科研人员协商约定,提升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国有资产管理的束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痛点之一。尽管国家已将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部下放,但高校院所科研成果仍属国有资产,定价过低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导致相关人员不敢轻易进行成果转化。为此,浙江省科技厅和财政厅联手构建“安心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范式。依托“安心屋”,成果管理、转化审批、收益分配、上市交易等都在统一平台上完成,全程电子化且留痕,便于相关部门实时监管。通过“安心屋”实施转化的成果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既保证了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属性,又建立了单独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刘杰采用“赋使用权+先用后转”方式,通过“安心屋”申请多项发明专利长期使用权,用于自己创办公司的产品研发。随后,他所在公司购买了这些科技成果所有权,相关产品年产值近两千万元,应用于各大企业和科研院所。目前,浙江省已有250余家机构近5万项职务科技成果实行单列管理,成果转化审批周期从平均58天压缩至30天。“安心屋”为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提供了样本,浙江发布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范》也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提供了路径支撑。
未来,浙江将继续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通过突出市场导向、深化集成改革、做强科技金融等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