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先生回忆起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仍然感到伤心。他的儿子在第四节生物课上被同学用打火机烧红的缝衣针和笔芯油文身。事发后,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
魏先生的儿子年仅14岁,家住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某镇,是当地中学初二年级学生。魏先生平时主要在浙江义乌、河南郑州等地奔波业务,儿子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2024年11月16日,魏先生接到父母电话得知儿子不愿上学,连夜赶回老家。询问原因时,儿子最初低头不语,后来透露遭到同班同学尤某殴打,并被按在地上踩头。魏先生看到儿子胳膊淤青,神情沮丧,于11月17日下午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调查过程中,魏先生才得知儿子曾多次遭尤某殴打。儿子告诉民警,有一天上生物课时,尤某拿出打火机将缝衣针烧红,强行给他文身,他因害怕不敢喊出声。魏先生发现儿子双手有两道文身痕迹。2024年11月18日,正阳县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尤某当时15岁,查明他在同年10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在课堂上用针给魏同学文身并多次无故殴打他。警方决定对尤某以寻衅滋事行拘10天,并处罚款500元,但因其未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
同年11月19日下午4:30左右,魏先生带着儿子来到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结果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大约住了20天院后,儿子被转到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继续治疗。医生表示需要治疗4个月至1年时间。事发后,学校垫付了5万元医疗费。魏先生说,儿子做植皮手术花费数万元,那名生物老师和校长曾送几千元烟酒到家中,希望此事不要张扬出去,但他没有动过那些东西。
驻马店市正阳县教育局回应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事,成立了由县教育局、公安局和当地镇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魏先生曾索要60万元赔偿,学校垫付了5万元并承诺支付后续治疗费用,但未见到治疗费清单。经调查,魏同学被尤某在课堂上用烧红的针文身伤害一事属实,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在对学校相关负责人及教师进行调查处理。他们曾主张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但法院主持的调解未果。
知情人士透露,尤某身高约1.70米,家境较好,曾练过跆拳道,因打架被处理留级。正阳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经调查魏同学和尤某平时关系较好,对此事感到很吃惊,目前尚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