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居民陈先生的女儿陈某玉于12月12日在咸阳湖景区临湖步行道游玩时不幸落水溺亡。陈父前往事发地点查看,发现岸边没有护栏,且未能查看到监控录像。
陈父希望追究咸阳湖管理处的管理失职责任,并寻求赔偿。12月28日,咸阳湖管理处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杨某建议家属与法律顾问沟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陈某玉今年上高一,出事当天向父亲请假回家休息。傍晚陈父回家后发现女儿不在家,随后出门寻找。当晚六点多,陈父接到派出所电话得知女儿出事。警方最初怀疑孩子可能有轻生意向,但家人并未在遗物中找到任何遗言或相关痕迹。陈父回忆称,女儿期中考试成绩不佳曾与他交流过,但他当时安慰了她,之后未注意到孩子情绪波动。
陈父回到事发地查看,发现湖边不仅没有加装护栏,而且坡面因长期泡水和青苔变得异常光滑,行人容易滑倒。陈父希望通过监控还原现场,但被告知该地点没有安装监控。他认为这是园方管理失职。
咸阳市政府官网显示,咸阳湖管理处负责景观区的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2022年,当地媒体曾报道过咸阳湖临湖步道是否应安装护栏的问题。管理处调运中心负责人李锡峰表示,从行洪角度考虑未安装护栏,但设有围网和警示灯,并有巡逻队员24小时值守。
2023年1月28日下午,一名幼童及其母亲在湖边不慎落水,幸得路人救助。咸阳湖景区宣传科科长唐飞表示,景区加强了安全防护措施,全天24小时有安保人员巡逻,并设有警示线和救生圈。
红星新闻记者从咸阳湖派出所获悉,警方已排除刑事案件,确认事发地点无监控设备。咸阳湖管理处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杨某表示,建议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咸阳湖管理方担责与否取决于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需承担较高的安全保障要求。如果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外,《民法典》还规定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义务,家长未尽到监护义务也需承担责任。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魏桢培律师分析称,咸阳湖管理处在安全保障工作上可能存在不足,例如缺乏关键区域的监控设备。这些因素可能会成为景区在法律上承担赔偿责任的因素。建议家属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