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原本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规则,但有人却恶意利用这一规则,给电商平台造成了上百万元的损失,并借此获利百万。
两年前,胡某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款相机镜头。由于发现商品有瑕疵,他申请了退货。退款申请后,他也在线下退回了商品。令胡某意外的是,在货物最终退回到海外库房之前,他就收到了平台的退款。原来,商家为了提升购物体验,在胡某寄出商品后很快退还了费用。胡某因此动起了歪心思:如果退货时扣下购买的商品,在包裹里随意包一些不值钱的物品寄出,是不是既可以留下商品又能收到退款?于是他再次下单了一款相机镜头,这一次,胡某收到货后立刻申请了退货,但他没有把原来的镜头退回去,而是选择了一个体积和原镜头差不多大小的物品放到包裹中退货。不久,胡某再次收到了平台的退款。
尝到甜头后,胡某开始在电商平台上大肆下单,选择的商品包括高价的硬盘、显卡以及奢侈品皮包手表等。每次收到快递后,他都会将包裹拆开后留下购买的商品并申请退款,然后将数据线、塑料玩具等经过包装,交给快递员进行退货处理。这些被扣留下来的商品则被他在多个交易平台上转卖。
胡某自以为通过快递转寄的方式可以置身事外,然而他的异常行为已经被电商平台发现并报警。平台对涉案账户进行了监测,对其所退回的退货包裹进行了检查,发现胡某所退回的大部分都是价值较低的物品。根据电商平台提供的信息,警方很快锁定了胡某,并在他的家中起获多件相机、显卡等商品,以及尚未拆封的包裹41个,经初步统计,这些商品价值60余万元。
胡某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4月本案开庭时,检察机关宣读的起诉书中指出,胡某涉案金额高达220余万。被告人胡某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涉案金额并不认可。检察机关通过交叉比对胡某使用的账号、手机号以及收货地址,确认了胡某使用的多个电商平台账号,这些账号都关联出大量异常退货的网购订单。胡某使用了12个收货电话和35个注册名,以及36个收货地址在平台上下单,以规避风险。
通过对胡某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的记录以及在二手平台销售商品的详情、价格、成交时间等细节的交叉比对,最终,检察机关确认了胡某在一年半的时间里退货退款的订单数量以及对应的金额。经过审计,计算出本案涉及的订单共计300余笔,涉案金额是2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胡某退货退款订单累计金额共227万余元,给涉案电商平台造成损失共计165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在电商平台下单就怀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直接侵害被害单位的财产性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主审法官认为,胡某利用平台、商家提供的退货服务,破坏了消费者与商家间的信任关系,最终将要面对法律的惩处。
近年来,利用电商规则漏洞“薅羊毛”的事件屡屡发生,这也暴露出一些电商平台存在的管理和规则漏洞。为避免更多恶性事件发生,平台应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优化退货流程,切实履行审核义务。商家也要从这些案件中吸取教训,在追求销售业绩的同时,不能忽视退货环节的管理,应及时进行查验,以便及时发现退回的货物是否被调换,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避免受到损失。消费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线上申请退货退款后,线下要真实完好地退回商品。
在电商经济火热的今天,唯有商家诚信经营,消费者自我约束,平台守土尽责,网购生态环境方能更健康、有序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