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0岁成为租房年龄分界线”的话题引发热议。调查显示,不少房东和房产中介机构对60岁以上的老年租客“闭门谢客”,甚至在租房协议中明确规定“65岁以上租客不得作为独立承租人”。
记者以租房名义致电北京、石家庄和济南等地多家房产中介,得知中介本身对租客年龄没有要求,但部分房东会根据租客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出租。一位济南的房产中介表示,一些房东担心老人出现摔倒、生病或死亡等情形,增加房东的风险。而北京的一家房产中介则提到,有些房东会仔细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如果身体状况不错,一般不会拒绝。
北京的张先生分享了他的经历,几年前他将房子租给一对老夫妻,他们生活作息规律,房间保持整洁,房租从不拖欠。但从房主角度来看,不愿意租给年纪大的老人主要因为居住风险较大,尤其是意外事件发生时,房主怕引起纠纷甚至承担责任。
今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2023年初,租客高先生与房东王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住人员包括高先生及其家人以及94岁的岳母。合同签订后,王先生得知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认为高先生隐瞒了重要信息,构成欺诈,拒绝交房并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支持了高先生的反诉请求,认定王先生需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老年人租房难的问题,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在2023年10月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中提出,在公租房保障中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优先配租。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江丞华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租赁期限有相关规定,但对于承租人年龄限制并无明确法律禁止。房东或中介限制承租者年龄主要是出于对老年人身体状况的担忧,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租赁合同中的限制条件便具有约束力。江丞华建议,老年人在租房时可以增加担保人或约定免责条款,通过租赁合同降低房主的担忧。同时,有关部门也可以出台激励政策,改善老年人租房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