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跃进被公诉曾主办湄公河惨案!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涉嫌受贿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跃进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指控称,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跃进出生于1959年1月,湖南宁远人,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1月参加工作,拥有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大学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他在公安系统长期任职,主抓禁毒工作,曾历任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副局长、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等职。2001年起,刘跃进调任公安部,先后出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2015年1月起,他担任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等职。2015年12月,刘跃进出任公安部反恐专员,成为该职位的第一任官员。
刘跃进曾主办多起重大案件,包括著名的“湄公河惨案”。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造成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难。刘跃进带领专案组经过6个多月的努力,在老挝波桥省抓获案件主犯糯康。2013年3月1日,糯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因在此案中的贡献,刘跃进被授予公安部“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专案组也获得“感动中国2012年特别致敬奖”。
2020年,刘跃进从公安部离任后,担任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九督导组副组长,多次到河南、山东等地督导工作,强调要力查“贪腐”,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彻底清除“害群之马”。
2024年3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跃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11日,刘跃进被开除党籍。经查,刘跃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刘跃进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024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跃进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