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与北京市广电局联合约见了“红果短剧”的主要负责人,对微短剧的规范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微短剧作为一种新兴文艺形态,在推动文艺创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以及赋能各行各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广电部门在发展中注重安全,通过规范管理和创作提升,坚决遏制微短剧野蛮增长的趋势,多措并举促进其健康发展。近期,广电总局针对社会关切,连续发布了三个管理提示,围绕中老年题材、“霸总”类微短剧及微短剧片名,重申了管理规定,并细化了创作指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然而,“红果短剧”作为一个拥有大量用户和内容的平台,未能有效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在管理提示发布后,仍有一些明显违规的微短剧上线传播,给行业带来了不良示范。“红果短剧”需要深刻反思,迅速采取行动进行整改。
会议还要求“红果短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规经营。需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管理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微短剧坚决清理处置。同时,要加强精品创作,扶持优质剧目,提高审核标准,防止劣质有害微短剧上线播出。此外,要把握正确导向,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把关,助力营造健康有序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