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网站的信息,李汉卿已任长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此前他担任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李汉卿出生于1972年9月,是吉林白城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有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他的职业生涯中曾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吉林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等。
李汉卿在执纪审查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显著的成绩。他曾创造了吉林省纪委执纪审查的三个之最:最年轻的大要案主办人(34岁),最短时间内突破500万元案件,以及主办省内最大案值个案。2015年,他在主持第三纪检监察室工作时,面对室内人员经验不足和线索少的情况,带领团队克服困难,成功审查了多起涉及检察长、副市长的重要违纪案件。2008年,在查处长春某建工集团案件时,面对恐吓,他毫不畏惧,坚持到底,最终将7名涉案人员全部移送司法机关。
多年来,李汉卿始终坚守在审查调查一线,参与和主办了60余件重要复杂案件,涉及省部级、厅局级干部50余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8亿元,并收缴违纪违法款3亿多元。2017年,他负责处理中央纪委交办的省政府秘书长刘某某问题线索,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仅用十天就锁定了证据,最终将刘送上法庭。2018年,他还参与了震惊全国的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连续30多天没有回家,全力配合国务院调查组的工作。
由于政治坚定、能力过硬,李汉卿多次被中央纪委点名抽调,带队协助查办专案。2014年和2015年,他分别参与了辽宁省政协副主席陈某某专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潘某某专案,出色完成了任务。2014年,他在参与中央纪委案件审查时因过度劳累突发心脏病,但苏醒后仍坚持工作,被称为纪检监察战线的“拼命三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