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福建省体育局发布了关于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与个人奖励名单的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上,福建省体育健儿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团结协作、奋勇争先,夺得2枚金牌、2枚银牌、1枚铜牌以及多项第五名、第六名和第七名的优异成绩,为祖国争了光,为家乡添了彩。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拟对有功集体与个人进行奖励。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福建省体育局人事处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017876 邮箱:fjtyjrsc@163.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福建省体育局人事处,邮编:350012
附件: 省委、省政府拟给予参加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与个人奖励名单如下:
记大功 个人:李发彬、李雯雯、谭宁、邱祺缘、江伊婷、吴美锦、黄文红、刘涛、孙好刚 集体:福建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乒羽网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体操技巧运动管理中心
记功 个人:郑益昕、黄东萍、陈海威、许杰 集体:福建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嘉奖 个人:陈情缘、黄芊芊、焦恩祺、林文君、马松 集体: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