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河南女法官男子死刑。12月23日下午,河南女法官王佳佳遇害案一审宣判。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党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党志军是王佳佳法官承办的一起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他向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住院期间各项费用及财产损失共计18832.93元。然而,党志军提交了多项虚假证据,并未实际住院。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其9384.89元。对判决结果不满,党志军产生了报复心理。2024年8月7日,他携带两把剔骨刀进入王佳佳所在小区等候,见到王佳佳后持刀连续猛刺其心脏等致命部位20余刀,导致王佳佳当场死亡。作案后,党志军逃离现场并自杀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党志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他的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党志军当庭表示上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