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管理工作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开放义务,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有序开放,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开放效果,确保场馆资源真正惠及广大群众,提高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近年来,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持续通过中央资金补助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2024年全国共3050家公共体育场馆接受中央补助资金支持,覆盖近1600个县级行政区域,核心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场地面积超过2500万平方米,为群众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了场地设施保障。
2024年,体育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中央资金补助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暗访调查,发现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室内滑冰馆、吉林省长春市体育馆等12个场馆未能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开放职责。体育总局已取消这些场馆2025年中央补助资金申报资格,并采取调整相关地区中央补助资金分配系数等处理措施。各地区需深刻认识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本地区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群众健身需求的水平。
公共体育场馆作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公益属性和社会服务功能。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及公共体育场馆管理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重要意义,把开放工作作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群众基本健身权益的重要举措,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增强群众幸福感。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监督指导本地区公共体育场馆落实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时间、内容和标准要求。公共体育场馆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中央补助资金,不断提高资金在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培训、场馆维护等方面的使用绩效。同时,要严格执行每日开放时长、合理设置场地项目,确保设施完备、管理到位,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健身环境。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场馆管理单位要把安全摆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要加强建筑安全风险排查,定期检查和维护场馆设施、器材、消防设备,及时关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馆进行检修改造。建立健全极端天气开放“熔断”机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和临时闭馆公告。加强场馆区域安全管理,规范入场人员预约管理,确保场馆开放安全有序。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体育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央资金补助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惩戒警示力度,对执行不严格、履行开放义务不到位的问题场馆,将取消下一年度中央补助资金申报资格,并责成属地体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收回问题场馆该年度补助资金。无法回收的,问题场馆应继续履行开放义务至下一年度。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加强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资金引导推动作用。健全辖区内低免场馆开放管理机制,严格审核监管补助资金申请使用,定期开展政策宣贯和监督检查,及时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接受中央资金补助的公共体育场馆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定期报告补助资金使用、场馆开放等情况,及时公示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信息。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年度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场馆开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并于每年8月31日前向体育总局报送情况报告,在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