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28日表示,定点医疗机构应在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参保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或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举行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新闻发布会。会上,黄心宇指出,与往年相比,今年的通知除了部署新版目录执行外,还对配备使用、新药推介、管理监督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确保目录真正落地见效,更好满足患者合理需求。
通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用药目录,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参保患者合理用药权益。同时,各省(区、市)医保部门需加强对“双通道”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在保证参保人购药便利性的同时,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
各省(区、市)医保部门应建立目录内药品配备情况监测机制,借助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追溯码、医保药品云平台等渠道,收集和完善辖区内医保药品配备、流通、使用信息,加强精细化管理。相关信息需定期上报国家医保局,协助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医保目录药品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对于临床价值不高、长期没有生产使用、无法保障有效供应的药品,在今后目录调整中将重点考虑调出。
各地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发展“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营造其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的氛围。支持“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设计新产品或更新赔付范围,与基本医保补充结合,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鼓励部分地区探索开展“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进医院,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
黄心宇强调,通知在做好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经办人员培训、及时回应患者和社会关切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总体上看,今年对药品目录落地的要求更系统、路径更清晰、措施更有力,将有力推动国谈药品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