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决定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此举旨在进一步遏制此类犯罪的多发高发态势,切断境内不法分子与境外诈骗集团之间的联系。此次行动将重点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这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包括:江苏无锡“博翔园区”案、江苏盐城“巅峰科技”案、浙江嵊州“豪志园区”案、福建泉州“5·27”案、福建龙岩与重庆“盛源集团”案、重庆九龙坡“11·15”案、四川泸州“3·21”系列案以及云南怒江“8·09”案。这些案件均涉及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多为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与诈骗活动,内部组织架构严密,涉案金额巨大,部分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自2022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共13起类似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在浙江金华“12·30”案中,团队老板葛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多名负责人和成员也受到了严厉惩罚;四川南充“4·01”案中,办案机关通过国际合作打掉了在缅甸北部地区的多个诈骗团伙,到案犯罪嫌疑人超过千名;福建“4·09”案则追回了近2亿元人民币损失,并对涉案人员处以高额罚金。
未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将继续加强协作,全力推进打击、防范、管控和建设各项工作措施,重点缉捕并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幕后“金主”和骨干成员,有效斩断犯罪链条,全力追赃挽损,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