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我国民航客运领域正式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行程单。旅客无需再去机场柜台打印或联系航空公司、代理商邮寄报销凭证。另外,从12月2日起,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民航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简称“电子行程单”)。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获取电子行程单。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付给旅客。
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仍可使用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行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和其他发票之间不可重复开具。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行程单后,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