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4部门印发的《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于2024年11月29日公布。该方案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但中医类医院除外,并且不包括并购公立医院。方案对试点条件和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推动医疗领域的有序开放,引进国际高水平医疗资源,丰富国内医疗服务供给,优化营商环境。方案还强调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4部门印发的《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于2024年11月29日公布。该方案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但中医类医院除外,并且不包括并购公立医院。方案对试点条件和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推动医疗领域的有序开放,引进国际高水平医疗资源,丰富国内医疗服务供给,优化营商环境。方案还强调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