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老师砸伤案一审宣判 家长表示不满将申请抗诉

大皖新闻 2024-11-28 1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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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湖南9岁女孩被老师砸伤案一审宣判,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女孩辰辰的父亲刘先生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检方量刑建议是6到8年,最终只判了5年,他计划向检方提出抗诉申请。

事件发生在2023年9月6日下午4点左右,宋雨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进行课后服务期间,因多次制止学生喧闹无效,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名吵闹的学生,却意外砸中了前座的辰辰额部,导致她重伤并九级伤残。事后,学校与辰辰父母就治疗和赔偿费用达成一致,并已履行。目前,辰辰已经恢复上学。

刘先生表示,宋雨明在一审开庭时未如实供述,甚至当庭翻供。虽然宋雨明在庭上表示对砸伤孩子感到痛心,但刘先生并未感受到他的悔罪态度。此外,辰辰虽然已经入学,但心理状况仍未完全恢复,常常问父母“为什么我这么听话,老师要打我”,这让家人非常难过。

一审宣判后,宋雨明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但刘先生明确表示他们会向检方提出抗诉申请。

责任编辑:张小花 TT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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