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电商平台为抓住“双十一”商机,推出了各种促销活动。然而,一些消费者反映他们的付款方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修改为“先用后付”,并在后续购物中默认使用。
“先用后付”作为一种新型支付方式,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购物体验,允许消费者先行使用或享受商品和服务,收货后再付款。近年来,这一功能却逐渐成为部分电商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手段。平台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擅自更改支付方式,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应受到严肃处理。
除了被莫名开通这项服务外,关闭过程也异常繁琐。消费者尝试关闭“先用后付”时,常遇到“存在履约中的订单,无法确认关闭服务”的提示,意味着必须等到所有订单完成履约或售后服务结束后才能关闭。即使已经关闭了该功能,再次进入购买页面时,系统默认支付方式又会变成“先用后付”。这种设计不仅未能给消费者带来便捷,反而成为商家骗取消费者下单、实现引流和促销的手段。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购权,经营者不得干涉。但部分电商平台对此置若罔闻,通过更改支付方式优先顺序、隐蔽关闭选项等手段侵犯消费者权益。监管部门应进一步细化相关保护规则,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网购平台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开通举报通道,倾听消费者声音,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定期摸查和严厉处罚。
电商平台应在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的前提下合理引导购物,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确保促销手段公平、公正和透明。应设置一键举报、一键投诉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消费者自身也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购物前应仔细阅读平台规则和支付条款,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遇到问题时应及时联系客服寻求帮助,并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对平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在消费升级的今天,技术创新应为生活带来更多便利和惊喜,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也必须得到充分保护。技术发展应回归服务本质,不应成为平台“套路”消费者的工具。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有助于平台积累用户信任和良好口碑,实现真正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