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掉进温泉池2秒皮被烫掉
11月18日,河南洛阳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温泉事故。受害者王女士与好友前往当地一家温泉酒店放松。到达后,她们发现预定的温泉池水质不佳,在工作人员建议下被引导至另一处温泉区域。
当王女士试探性地将一只脚放入新的温泉池中时,她立刻感到水温异常高,试图迅速收回脚,却因地面湿滑而不幸跌入池中。据王女士回忆,仅短短两秒钟内,她的双腿如同被火焰灼烧般疼痛难忍,皮肤几乎瞬间脱落,情景极为惨烈。
事后了解得知,该温泉池当时正处于高温消毒状态,但现场并未设置任何警告标识或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顾客误入危险区域。此次意外导致王女士遭受严重伤害,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目前医疗费用已高达九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王女士个人承担。
面对如此高昂的治疗费用,王女士感到十分无助和愤怒。有网友表示,这种情况下竟然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店家完全无视顾客的安全,只顾自己的利益,必须严惩。还有网友认为,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让人无法容忍,顾客的生命健康远比所谓的“维修”重要得多。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说法。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温泉酒店作为经营者,未能在其维修的温泉池附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未能履行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王女士遭受严重伤害,因此酒店应对王女士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