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九旬夫妇赠与儿子三套房反被故意伤害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上海两位年近九旬的老人为了安享晚年,将三套动迁房产权份额赠与儿子一家,并将40余万元养老钱交儿媳保管。然而,儿子不仅没有尽孝,还因推倒母亲被判处刑事处罚。老两口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原告对于被告赠与三处房屋产权份额的行为,二审维持原判。
贾老伯和沈老太育有多个子女。2005年8月,他们一套位于浦东新区的私宅拆迁后获得了四套安置房。考虑到贾某某是唯一的儿子,老两口决定将三套安置房的产权份额赠与贾某某一家,希望能换来晚年的赡养。随后,三套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了贾某某及其妻女名下。然而,产证办完以后,贾老伯和沈老太并没有迎来期待中的晚年生活。老两口不仅依旧要照顾贾某某一家的饮食起居,在两位老人生病时,贾某某一家也没拿出一分钱。2022年8月,贾某某还将沈老太推倒在地,造成其受伤,最终因故意伤害而被判处管制。此外,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间,贾老伯陆续把40余万元养老钱交儿媳张某某保管,在要求对方返还时遭到拒绝。老人将儿媳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张某某应向贾老伯返还42.2万余元,但即使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儿媳仍没有返还这些钱款。
2023年9月,两位老人再次将儿子一家诉至法院,认为贾某某及其妻女三人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严重侵害其权益,导致生活困难、身心受伤,要求撤销三套房屋产权份额的赠与。贾某某及其妻女辩称,自2006年起一直赡养、照顾父母,对沈老太的身体伤害并未达到严重侵害的程度,且即使贾某某接受赠与的份额被撤销,其妻女的份额也不应被撤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贾某某曾把沈老太推倒致伤,构成刑事犯罪,系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曾起诉被告主张返还钱款,被告方在该案判决生效后至今一年多仍未履行付款义务,难以说明其履行了与接受赠与匹配的扶养义务。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两原告对于三被告赠与三处房屋产权份额的行为。三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予以维持原判、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