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涉猥亵配合调查时坠亡 家属质疑身份认定

极目新闻 2024-11-13 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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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关于“四川乐山男教师被举报猥亵女学生后坠楼死亡”一案有了最新进展。坠亡教师单某某的女儿晓云透露,11月15日上午9时,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将对涉嫌玩忽职守罪的两名警务人员开庭审理。

此前报道显示,2022年3月31日,四川乐山某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警称被语文教师兼班主任单某某猥亵。当地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取证。然而,在带单某某到学校辨认现场时,他突然坠楼身亡。由于嫌疑人死亡,警方终止了调查并撤销了强制猥亵案件。当时押解单某某的两名民辅警于9月26日被检方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家属曾收到出庭通知书,原定于2022年12月27日在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但因故取消,直至本次开庭。晓云表示接到电话时感到紧张,并对法官的话感到震惊。“经过合议庭评议,在这个案件中,我爸爸不属于案件的被害人。”她表示等待近两年才等到开庭机会,却只能旁听,无法接受律师无法在法庭上发言的事实。

晓云还提到两次通知内容的不同让她不解,“为何上次开庭通知时还是被害人代理律师,这次我父亲连案件被害人都不是了。”法官解释说,刑事被害人需要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到他个人,而目前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这两名涉事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对于晓云提出的质疑,记者致电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体采访,宣判后如有宣传报道需要,法院会发布新闻通稿回应社会关切。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法院的做法不合理。他认为作为公诉罪名,不应拒绝被害人委托律师。他表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后果,死者家属等与死者有密切关系的人可以代替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相应权利。浙江伦和律师王逸芸也表示,虽然从主体上看讲得通,但事实上就是因为玩忽职守导致了有人受害,应体谅受害者家属心情。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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