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9时54分,群众报警称发现疑似贩卖婴儿的线索。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男,22岁)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
经审查,苏某某承认通过网络平台充当中介,促成买卖婴儿交易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调查发现,2024年10月6日,送养人李某某(女,18岁,外省在江阴务工)生下一子,因无力抚养,通过其表姐夫薛某在网上发布信息寻找领养人。苏某某看到相关信息后,联系到外省有领养需求的冯某某夫妇,并于10月19日晚在江阴当面进行交易。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赶赴外省,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成功抓获收买婴儿的冯某某等人,并安全解救被贩卖婴儿。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涉及其他省市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也将彻查到底。
公安机关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