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月你的工资或有多项调整

智慧生活报 2024-07-02 13: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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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你的工资可能有多项调整!请关注你工资条上的变化,这里不是在说你工资的问题,而是在提醒你,多个与工资相关的项目正在做出调整。这些变化不仅关系到你的收入,还涉及到你的生活福利。

···公积金、社保缴存额调整···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很多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如果您的公积金调整工作已经完成,近期拿到工资条时,一定要看看你的公积金缴存额是涨了还是降了。

具体而言——

  •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X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尽管有职工的7月到手工资少了,但是这不是坏事,因为你多缴的钱到了你的公积金账户和社保账户里。对于买房、还贷、医保、今后的养老金都有好处。而且,无论是个人缴存还是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余额结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太原公积金最新调整···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从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年度调整。

自2024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再变更。

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4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5%、个人5%,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得变更。按照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太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8110元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7027元,最高月缴存额为6486元,其中单位3243元、个人3243元。

缴存单位应在办理2024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

···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并不一致,但不少地方是从6月或7月份开始发这笔钱。

注意!本月你的工资或有多项调整

责任编辑:乔娇 TT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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