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伪造证据导致商户被判刑5年 公正何在?

云南网 2024-06-17 13:04:58
A+ A-

烟草局伪造证据导致商户被判刑5年

阮双全在2024年3月遭遇了一项法律困境,他被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有非法经营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起因是他被指控无证销售香烟。这一指控的核心依据,是当地主管部门早前发出的一份《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知书》是否有效送达的问题。烟草局伪造证据导致商户被判刑5年。

烟草局伪造证据导致商户被判刑5年 公正何在?

面对判决,阮双全随即提起了上诉。在二审阶段,他通过律师发起行政诉讼,旨在推翻麦积区烟草专卖局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政行为。律师在法庭上展示了一系列证据,包括经公证的视频、图片及询问记录,指控烟草局工作人员在今年5月试图伪造2021年3月送达通知书的场景,时间在清晨6时左右,地点为阮双全原先的经营地。

按照《烟草专卖法》,没有许可证经营烟草业务可构成非法经营罪。阮双全持有的许可证自2013年获得后一直在家中,其非法经营的定性,实质上取决于许可证是否已被合法注销。

有媒体报道,天水市烟草专卖局曾公告将包括阮双全在内的106户卷烟经营者因擅自停业而考虑注销许可证,依据为《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关于长期停业未办理手续的处理规定。然而,公告本身并不直接导致许可证的收回,还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正式决定和有效送达。

问题的关键在于《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是否有效送达阮双全。烟草局方面声称,三年前已完成送达,但因疏忽丢失了送达照片,近期的张贴行为仅为补救措施,却并无法律依据支撑。这不仅引发了程序合法性争议,还因烟草局工作人员试图通过补拍送达照片影响判决,使得阮双全被定罪,这种行为可能触及伪证或诬告陷害的法律红线,远非简单的“处理不当”。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