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巡署”官员侵占台军罐头获刑 侵占公物被判三年

海峡导报 2024-06-13 14: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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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巡署”官员侵占台军罐头获刑

台当局“海巡署金马澎分署第10岸巡总队”的一名前参谋主任,林佑柏,中校退役,与手下人员涉嫌非法挪用岸巡部队的伙食罐头共计64箱。他们通过三次运输,将这些罐头从马祖转移至台湾本岛,分发给了亲朋好友,甚至连林的前妻也收到了这些罐头。基于此行为,林佑柏及其同伙面临“侵占公用财物”等罪名的起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曾姓少校声称自己并不知晓纸箱内的物品内容,仅是遵照命令行事,其余人均未做此类辩解。最终,台北士林地院于12日宣布判决结果,林佑柏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据此前报道,自2021年9月起,林佑柏担任参谋主任,负责协助队长和副队长管理团队各项事务。团队接收的副食品罐头由特定人员管理,包括曾姓少校负责后勤,张姓女上士处理伙食事务,以及其他人员协助装备管理。同年12月,曾姓少校向林反映罐头库存过剩,林佑柏便策划了一起私占行为,指示下属将罐头混装入其他纸箱中。由于数量庞大,曾姓少校在征得林同意后,邀请张姓女上士一同打包,并在纸箱外标注虚假收件信息。张姓女上士得知后,也提出请求将部分罐头转送给她在台湾本岛的亲友,林佑柏对此表示同意。

随后的几个月里,这批罐头被陆续通过公务车辆运送至福澳港,搭乘“台马之星”渡轮至基隆港,再由林的两位朋友郑某和潘某接收并分别送往指定地点,包括张姓女上士的住处以及林佑柏自己的住所和前妻家中,郑某与潘某也从中分得了部分罐头。台“海巡署”官员侵占台军罐头获刑。

台湾检察机关认定林佑柏等人的行为构成侵占公物,涉及金额超过五万新台币,适用“贪污治罪条例”。而郑某和潘某则因涉嫌接收和搬运赃物被起诉。考虑到林佑柏等人在调查中坦白罪行并退还了非法所得,且每次犯罪金额未超过五万新台币,检方建议法院依据相关条例减轻刑罚。

最终判决中,郑某和潘某因“收受及搬运赃物罪”分别被判三个月和五个月监禁,可选择缴纳罚金代替服刑。林佑柏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张姓女上士两年八个月,曾姓少校后勤官被判无罪,余姓士官长和另一名曾姓女上士则获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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