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征求意见,当事人具备这些情形从重处罚 八大违规行为明确

东方财富网 2024-06-07 18: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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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证监会公开征求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将行政处罚的裁量分为六个等级: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及从重处罚。

在什么情况下会遭到从重处罚呢?根据文件内容,存在以下情形的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一)严重违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影响资本市场秩序稳定,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严重危害金融安全;

(二)严重损害资本市场投资者、交易者权益,影响恶劣;

(三)违法行为相关事项涉及当事人贿赂情形;

(四)殴打、围攻、推搡、抓挠执法人员,造成执法人员人身损害,或者限制执法人员人身自由;

(五)毁损、伪造、篡改证据材料;

(六)转移、变卖、毁损、隐藏被依法冻结、查封、扣押、封存的资金或涉案财产;

(七)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次实施同一类型违法行为;

(八)其他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

对于从重处罚的具体执行,将在法定最高罚款额度的60%以上、直至上限之间确定罚款金额。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细化了多项裁量规则,涵盖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标准、共同违法人员的处罚原则、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方式等。对于处罚的频率和次数,确立了“单一违法行为只受一次处罚”和“一事不再罚”的基本原则。关于法律适用的时效应问题,明确了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以及跨新旧法违法行为适用新法的基本规则。

责任编辑:张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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