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太将自住房赠女儿后竟被转卖 赠与合同被判撤销

光明网 2024-05-26 16: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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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太太,一位居住在北京房山区的七旬老人,拥有唯一一套约100平米的房产,与独女秦某相依为命。2021年2月,母女俩签署了一份《承诺书》,其中明确指出,张老太太自愿将房产无偿赠给女儿,条件是保留自己终生居住权,秦某承诺会尽到赡养责任并尊重母亲居住权利。这份承诺书经双方及两位见证人签字捺印后,母女又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完成过户,但未办理居住权登记。

北京老太将自住房赠女儿后竟被转卖

然而,赠与完成后不久,母女间出现了裂痕。张老太太结识了一位晚年伴侣,这引起秦某不满,认为这影响了母亲的决定。两个月后,张老太太惊讶地发现秦某企图秘密出售房产,并已与买家达成协议。为保护自己居住权益,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做了异议登记,成功阻止了交易进程。

北京老太将自住房赠女儿后竟被转卖 赠与合同被判撤销

面对女儿违背承诺的行为,张老太太深感忧虑,担心失去房产将无法保障晚年生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合同。她强调赠房是有条件的,即秦某需承担赡养责任并保障其居住权益,而秦某的行为显然违背了约定。

北京老太将自住房赠女儿后竟被转卖 赠与合同被判撤销

房山区人民法院接案后注意到,类似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律理解差异,导致裁判标准不一,因此依据规定,申请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二中院接手案件后,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秦某解释了卖房原因并提交了书面反省。二中院最终裁决,张老太太的赠与属于附带义务,秦某未履行赡养义务并试图出售房产,违反了赠与合同所附条件,判决支持撤销《赠与合同》,要求秦某协助将房产回转登记至母亲名下。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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