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非法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被通报 涉事营业部遭批评整改

中新经纬 2024-05-12 06: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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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牡丹江市邮政管理局公布了一项行政处罚决定,对象是黑龙江省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新安营业部。处罚原因是该营业部涉及非法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具体而言,一个快递单号为SF1458473079501的顺丰快件内含《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牡西政复决〔2024〕02号),属于官方文件,且已被新安营业部的快递员揽收。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

经过详细调查,包括制作询问笔录、收集证人证言及复印相关人员身份证件、企业名录和营业执照等,管理部门确认了新安营业部的违规操作。证据链完整,证明了违法行为的确切发生。

考虑到新安营业部未被发现多次从事此类行为,且能迅速整改,未导致严重后果,牡丹江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明确禁止收寄国家机关公文。最终,对新安营业部采取了通报批评的处罚措施。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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