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30多年的女儿回来要求继承父亲遗产,法院判了

微博 2024-05-10 22: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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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30多年的女儿回来要求继承父亲遗产

赵某宏作为赵家排行第三的孩子,育有一女小雨。因与妻子感情破裂并在小雨两岁前离婚,父女关系随之中断。多年后,赵某宏离世,其遗留的乡村住宅面临拆迁,小雨这时出现,意图继承遗产,却遭到赵某宏兄弟姐妹的反对。争议之下,小雨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将事情诉诸法院。

赵某宏与前妻在1987年生育小雨,婚姻破裂后,小雨随母迁居外地,与父亲彻底失去了联系。赵某宏离婚后未再婚,2003年因健康问题开始频繁入院,包括糖尿病和背部囊肿的治疗,期间自费翻修了自家农宅。随后几年,他的健康状况持续恶化,多次因癫痫、糖尿病等并发症住院,均由其兄弟姐妹轮流照看,并在经济上给予支持。2010年,赵某宏因脑梗塞去世。

消失30多年的女儿回来要求继承父亲遗产 法院判女儿继承40%,兄弟姐妹得60%

赵某宏去世多年后,老家房产拆迁的消息传来,小雨突然现身,声称对父亲的拆迁补偿有继承权,这一行为遭到了叔叔伯伯和姑姑们的反对。法庭上,双方展开了辩论。赵家其他成员强调他们在赵某宏病重期间承担了全部的照顾责任和经济负担,指出小雨多年未曾履行任何赡养义务。小雨则辩解称,自己成年后才得知父亲病情,且经济能力有限,根据法律,作为独生女,她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消失30多年的女儿回来要求继承父亲遗产。

昆山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指出,尽管小雨与父亲长时间分离,且未直接参与父亲的晚年生活,但其继承权并未因此丧失,仍被认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法院也认可了赵某宏的兄弟姐妹们在赡养方面的付出,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肯定了他们对家庭的责任和贡献,认为他们同样应享有遗产继承的权利。

最终,法院裁决赵某宏遗留的乡村房产,小雨可继承40%,剩余60%归其四位兄弟姐妹共同所有,以此平衡了法理与亲情的考量。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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