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挖原单位客户被索赔1700多万 职场诚信警钟再响

2024-05-10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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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朱某等4人先后入职了北京某公司的南京分公司,入职时都签订了竞业及保密协议。2021年,四人离职后,北京的总公司发现南京分公司业绩下滑严重,进一步追查发现,朱某在职期间,以其妻子名义收购了南京一科技公司,另外3人也陆续注资,4人带走了原公司大量客户资源,半年内进账500多万元。为此,原公司以违反竞业协议为由,向4人索赔1700多万元的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等4人的行为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综合考虑其工资水平和过错程度,判决4人分别赔偿原公司100万、80万、50万和10万元。

员工私挖原单位客户被索赔1700多万 职场诚信警钟再响

劳动者跳槽或创业在职场中屡见不鲜,但近期,离职员工盗取原公司商业机密的案例频发,部分行为人面临巨额赔偿,甚至触犯刑法,锒铛入狱。这种情况引发了如何平衡员工流动自由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讨论。

例如,某科技公司员工王先生,在离职后利用职务之便,误导公司放弃与某一客户的续约,随后自己与友人创立新公司,利用原有客户资源与该客户签约,被判赔偿老东家350万元。这反映出,许多员工未意识到日常工作中的合同、客户名单等均可能被视为商业秘密,不经意间就可能越界侵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指出,跳槽员工引发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比例显著。商业秘密不仅限于高科技或核心研发信息,任何具备独特价值且企业已采取保护措施的经营信息,如特定客户偏好、交易条件等,皆属此列。员工在不知情下泄露此类信息,可能构成侵权。

另一案例中,前保洁服务公司员工常女士被指泄露公司合同细节给其丈夫开设的新公司,导致原公司失去客户,最终被判赔偿。法院在判断侵权时,会综合考量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员工是否有接触机会、信息是否实质相同及是否有合法来源等因素。

更严重的是,集体离职并利用原公司机密信息致老东家倒闭的情况,不仅涉及民事赔偿,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北京警方通报的案例显示,一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前经理张某某等三人成立新公司,利用原公司客户信息等资源营利,导致原分公司关闭,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起诉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员工基于个人能力积累的经验、人脉及客户信任,属于合理携带的资源。法律允许员工在确保未采用不正当手段的前提下,利用这些资源寻求新的职业发展。同时,企业需建立健全保密机制,员工也应增强保密意识,共同维护健康的就业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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