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分割女方父母所赠房产被驳 法院维护个人财产权益

光明网 2024-05-10 08: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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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要求分割女方父母所赠房产被驳

近期,一桩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的张华明法官赠送了锦旗,上面书写着“秉公执法伸正义,清廉法官解民忧”,以此表达感激之情。

男方要求分割女方父母所赠房产被驳

故事始于2004年,张某与李某通过网络结缘,并于2007年步入婚姻殿堂,之后育有两个女儿。初期,两人感情尚好,但随着时间推移,频繁的家庭矛盾导致情感疏远,自2018年起分居。最终,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获得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并要求依法分配夫妻共有财产。

案件交由张华明法官处理,尽管进行了调解尝试,但双方意见僵持不下,不得不进入庭审阶段。双方对离婚本身无异议,但在子女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分割上存在严重分歧。原告强调自己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而被告则坚持因长期亲自照料孩子,应由其继续抚养;关于房产,原告主张为共同财产应平分,被告则依据父母全款赠与并登记在其名下的事实,认为属于个人财产。男方要求分割女方父母所赠房产被驳。

法院在深入调查、证据审核及明确争议焦点后,做出裁决:鉴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均同意离婚,准予离婚。子女抚养遵循对孩子最有利原则,考虑到实际情况,判定原被告各自抚养一个女儿。至于房产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该房产购于民法典实施前,且由被告父亲全资购买并登记在被告名下,应视为对被告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支持原告的分割请求。

一审判决离婚,孩子分别由原被告抚养,并驳回原告其他诉求。原告不满判决提出上诉,但西安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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