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获刑 警惕“上头烟”毒品陷阱

光明网 2024-05-06 05: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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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湖北襄阳南漳县九集镇的一次朋友聚会上,接触到了一种被称为“上头烟”的电子烟弹。出于好奇,他购买了两枚回家尝试。然而,这种烟弹的极强成瘾性引起了他的怀疑。经过网络查询,王某发现烟弹内可能含有毒品成分,随即决定报警。

5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获刑

南漳县公安局九集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获得了这两个“上头烟”电子烟弹样本。尽管它们的外观与普通电子烟相似,但司法鉴定中心的检测结果显示,其中含有毒品成分依托咪酯。警方随后深入调查,摸清了一个贩卖“上头电子烟”团伙的组织架构、成员分布和藏身之处,成功逮捕了5名犯罪嫌疑人。

据查,2023年10月20日至26日期间,裴某甲、裴某乙、陈某甲三人集资超三万元,利用两名未成年人购入了75枚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并多次进行贩卖活动。2024年4月3日,南漳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检察官指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贩卖毒品行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且鉴于被告多次贩毒并利用未成年人犯罪,建议判处四年以上有期徒刑。

面对指控,犯罪嫌疑人陈某甲当庭认罪悔过,向受害者道歉,并承诺未来不仅自己远离毒品,还会积极宣传毒品危害,劝诫他人避免沾染毒品,表达了改过自新的决心。

警方特别提醒公众,依托咪酯已被归类为第二类精神药品,涉及其贩卖或吸食均属于违法的贩毒和吸毒行为。

此事件警示人们警惕新型毒品的伪装形式,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彰显了法律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态度。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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