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一起关于彩礼的离婚案件成为微博热门话题。案件发生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一对夫妇在婚后未能建立实质性夫妻关系,最终走向离婚,而男方要求女方返还32万元彩礼的诉求引起了广泛关注。
故事始于2020年1月,胡某和李某通过媒人介绍相识并迅速决定结婚。尽管胡某经济条件一般,但仍筹集了50万元作为彩礼。然而,婚后双方矛盾频发,李某于2022年7月提出离婚。胡某对此并无异议,但主张因双方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理应根据法律规定返还彩礼。
李某则辩称,她与胡某确有共同生活,并提供了购物记录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然而,法院审理发现,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短暂且缺乏实质的夫妻生活,据此判决二人离婚,并要求李某退还32万元彩礼。
此案引发了对彩礼返还标准的讨论。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彩礼是否返还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共同生活以及是否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等。特别是在双方虽有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短暂的情况下,彩礼金额若被认为过高,法院可能会支持部分返还的请求,旨在平衡双方利益,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网友们对此案也展开了热烈讨论,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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